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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权益 这家“金牌调解组织”有真本事
来源: | 作者:娅绮 | 发布时间: 2022-02-25 | 2010 次浏览 | 分享到:

记者 向晓文

“如果在以前,员工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了,首先想到的是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但是现在,员工首先会通过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实现不出企业即可调解劳动争议,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2月23日,德阳鼎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岳艳梅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体会地说。

如今,鼎达集团已实现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当日立案、及时处理、快速结案,截至目前,公司成功调解3起因疫情发生工资纠纷的案件,2021年11月,鼎达集团被省人社厅评为“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那么,这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到底有啥真本事呢?

原来早在2020年2月,鼎达集团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该公司工会(妇联)主席岳艳梅任主任,纪委书记蔡君任副主任,调委会成员囊括了子公司骨干、一线销售员、安全员、计划员以及其他职工代表,其中一线员工占比33.3%。

在调委会成立后第二个月,鼎达集团子公司2名派遣工人与派遣公司发生了劳务派遣纠纷,请求派遣公司支付2020年2月全部工资5600元,合计11200元。调委会知晓情况后,立即进行面对面调解。经了解得知,根据劳务公司和派遣工人约定,工人工资按照实际劳动时间计算、按月发放,同时约定了每月应当支付的基本工资。受疫情影响,派遣工人2月出工时间较短,计时工资未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工资。集团劳动争议委员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最终,在调委会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劳务公司现场兑现了以上工资款项,2名派遣工人则回到了原来的岗位上继续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鼎达集团以规范劳动用工合同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固定工、合同工和季节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工会、职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形成“双向选择、依法签约、接受监督、有效维护”的用工机制;加大用工监察力度,由预防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以确保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目前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多年来,鼎达集团未发生因劳资问题产生的上访等情况,职工内部矛盾的调解率也明显提高;鼎达集团还制订了《调解工作制度》《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劳资双方沟通协商制度》《劳动人事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在劳动争议的预防控制、协商调解等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有关记录、台账和资料,完善调解工作文书和调解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协调纠纷,维护职工权益。